主 旨:有關近期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辦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作業,請轉知所屬
會員依說明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 明:一、近期接獲民眾及從業人員反應,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下稱投信基金)
募集作業可能造成群聚與防疫破口,並建議暫緩基金募集。依現行規
範,投信基金應於經本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後 6 個月內開始募集,若
有特殊情形亦得申請展延 6 個月,且投信事業可自行決定投信基金
開始募集時間,並得視實務作業需要延長或調整募集時間,並無限制
投信事業須於短時間內完成投信基金募集程序。
二、請投信事業妥適評估近期投信基金募集時程,得視需要展延募集、延
長、延後或調整募集時間,並注意公司銷售部門與銷售機構作業執行
有無困難,及注意加強相關防疫措施,各營業場所應落實人流管制,
並鼓勵民眾儘量使用網路交易等服務,避免造成投資人群聚或從業人
員作業困難。
正 本: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張○先生)
副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