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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七十四年十一月十四日(七四)台財證(一)第O一二七一號、七十九年七月三日(七九)台財證(一)第O一四三六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6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審字第1100362290號函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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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七十四年十一月十四日(七四)台財證(一)第
          O一二七一號、七十九年七月三日(七九)台財證(一)第O一四三六號
          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檢查局、植根國際資訊股
          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子女士)、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
          薇女士)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民國 74 年 11 月 14 日(七
            四)台財證(一)第 01271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2.依本筆資料,原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民國 79 年 7  月 3  日(七
            九)台財證(一)第 01436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