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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七十四年四月六日(七四)台財證(一)第一一O一四號函及七十九年四月十一日(七九)台財證(一)第二六五七四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6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發字第1100362262號函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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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七十四年四月六日(七四)台財證(一)第一一
          O一四號函及七十九年四月十一日(七九)台財證(一)第二六五七四號
          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檢查局、植根國際資訊股
          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子女士)、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
          薇女士)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民國 74 年 4  月 6  日(七
            四)臺財證(一)字第 11014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2.依本筆資料,原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民國 79 年 4  月 11 日(七
            九)台財證(一)字第 26574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