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財政部 75 年 6 月 4 日台財融字第 7548329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正 本: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李○季先生)、中華民國人壽保
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有限責任台灣區漁船產物保險合
作社(代表人楊○吉先生)
副 本: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
心(代表人桂○農先生)、本會保險局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民國 75 年 6 月 4 日台財融字第 7548329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