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 75 年 6 月 4 日台財融字第 7548329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5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產字第11004919272號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財產保險目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主    旨:財政部 75 年 6  月 4  日台財融字第 7548329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正    本: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李○季先生)、中華民國人壽保
          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有限責任台灣區漁船產物保險合
          作社(代表人楊○吉先生)
副    本: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
          心(代表人桂○農先生)、本會保險局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民國 75 年 6  月 4  日台財融字第 7548329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