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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所報「投資型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 23 條建議修正條文及配套措施一案,實施日期修正為 110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後同意照辦,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辦理。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9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壽字第1090428381號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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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所報「投資型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 23 條建議修正條文及配套措施一
          案,實施日期修正為 110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後同意照辦,請查照並
          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辦理。
說    明:依據本會保險局案陳貴公會 109  年 2  月 24 日、4 月 10 日、7 月 1
          日、9 月 3  日壽會貴字第 1090201130、1090402241、1090704290 、
          1090906071  號函及 109  年 9  月 22 日電子郵件辦理。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
副    本: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桂○農先生)、本會檢查局、保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