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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本會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金管證投字第一O三OO四一八八六一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10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0901442701號函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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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本會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金管證投字第一O三OO四一八
          八六一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中央銀行、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保險局、檢查
          局、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張○先生)、法
          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子女士)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03  年 11 月 25 日金管證
            投字第 10300418861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