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為保障金融消費者權益,減少金融消費爭議,請轉知所屬會員於金融服務業進行電話行銷時,應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章有關全程錄音之規定。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10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保局(綜)字第10410942530號書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通用目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主    旨:為保障金融消費者權益,減少金融消費爭議,請轉知所屬會員於金融服務
          業進行電話行銷時,應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章有關全程錄音之規定。請
          查照。
說    明:依據本會 104  年 10 月 7  日金管法字第 1040054410 號書函辦理,檢
          附該函及相關資料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