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為確保金融機構於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維持有效內部控制,
請貴會(社)轉知會(社)員機構,於疫情期間有採行異地或居家辦公等
應變措施者,內部稽核單位辦理查核時,應將異地或居家辦公之作業流程
內部控制及資安防護之落實執行情形列為查核重點,以有效發揮內部稽核
效能,請查照。
正 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呂○誠君)(併請轉知專
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營電子票證機構、專營信用卡業務機構)、中華民國
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雷○達君)、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
會(代表人楊○彥君)、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代表人麥○剛君)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君)、中華民國產物保
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李○季君)、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
(代表人朱○源君)、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鐘○豪
君)、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賀○珩君)、中華民國期貨業
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糜○雍君)、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
業公會(代表人張○君)、有限責任台灣區漁船產物保險合作社(代表人
楊聰○君)
副 本:本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