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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為因應我國確診首例境外移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請各會員公司應加強同仁警覺與認知,並規劃備妥流感防疫相關因應措施,建立緊急聯絡窗口並與本會隨時保持聯繫,俾如未來疫情等級升高時,能及時因應防治,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1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保局(綜)字第1090490288號 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通用目
法規功能按鈕區
說明:
(無)
正    本: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朱○源先生)、中華民國保險
          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通先生)、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公會(
          代表人劉○元先生)、台北市公證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柯○彬先生)、
          高雄市公證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光先生)
副    本:本局綜合監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