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會 108 年 10 月 3 日金管銀法字第 1080273595 號函(副本)轉美國財政 部發布之旨揭指引及公告制裁名單(如附件)辦理。 正 本: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李○季先生)、中華民國人壽保 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 會(代表人朱○源先生)、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 ○通先生)、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公會(代表人劉○元先生) 副 本:本局綜合監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