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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所報「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案,同意備查,並請將說明二事項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調整,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4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產字第10804122010號 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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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會保險局案陳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108  年 3  月 4  日(10
    8) 產綜字第 033  號函辦理。
二、有關獨立董事連任逾三屆之調整期,請貴公會轉知會員公司依下列限期調整:於
    本會 106  年 7  月 28 日「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修
    正發布後改選者,請於最近一次股東會召開時調整,於前揭辦法修正前已選任者
    ,於任期屆滿後召開之股東會調整。
正    本: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煌先生)、中華民國人壽保
          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
副    本: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桂○農先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保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