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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有關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第32條之1規定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1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期字第10703465923號 令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期貨法規
圖表附件:
附件 證券商申請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許可與許可證照之申請書、聲明書、案件檢查表等相關書件格式.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一、依據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第三十二條之一規定,訂
定證券商申請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許可與許可證照之申請書、聲明
書、案件檢查表等相關書件格式(含表 1 至表 15 ,如附件)。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本會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十九日金管證期字第
一○六○○二四九二二二號令,自即日廢止。
編註:1.依本筆資料,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06 年 7 月 19 日
金管證期字第 10600249222 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