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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有關槓桿交易商管理規則第24條規定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1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期字第10703465922號 令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期貨法規
圖表附件:
附件 期貨商兼營槓桿交易商許可與許可證照之申請書、聲明書、案件審查表等相關書件格式.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一、依據槓桿交易商管理規則第二十四條規定,訂定期貨商兼營槓桿交易
商許可與許可證照之申請書、聲明書、案件審查表等相關書件格式(
含表 1 至表 8,如附件)。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本會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三十一日金管證期字
第一○三○○二五三二五一號令,自即日廢止。
編註:1.依本筆資料,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03 年 7 月 31 日
金管證期字第 10300253251 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