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有關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下稱壽險公會)所報「嚴重特定傷病疾病項目及定義」及「癌症保險」之「癌症定義」、「醫療保險商品之各項疾病項目及定義標準化」相關配套措施、本案實務作業問答集、本案實務作業問答集及「產、壽險公會共同建檔作業流程規劃」一案,茲核定如附件,並自 108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9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壽字第10704937510號 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說明:
依據本會保險局案陳壽險公會 106  年 5  月 25 日、9 月 5  日、107 年 6  月 2
5 日壽會貴字第 1060507127、1060912552、1070603751 號函、107 年 7  月 27 日
、8 月 17 日、28  日及 31 日補充說明辦理。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中華民國產物保
          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煌先生)
副    本: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桂○農先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保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