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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本會修正「鼓勵投信躍進計畫」內容,請將說明所列事項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1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0600486413號 函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業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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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鼓勵投信躍進計畫」業經本會於 107  年 1  月 4  日以金管證投字第 10600
    48641 號令修正,並自即日起生效。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得依該計畫所定條件,於
    每年 6  月底前檢證向本會申請認可,同時一併提出欲適用之優惠措施;本次修
    正旨揭計畫,自即日起適用,惟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 107  年 6  月底前提出申
    請者,得選擇採用原計畫評估指標與規定條件。
二、另配合修正「鼓勵投信躍進計畫問答集」如附,並已公布於本會證券期貨局網站
    ,俾利業者暸解及遵循。
正    本: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