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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商業銀行申請轉投資創業投資事業及管理顧問事業規定」,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25 日以金管銀法字第 10610006570 號令訂定發布,檢送發布令及逐點說明電子檔各 1 份,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610006574號 函
法規體系: 銀行局/投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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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無)
正    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呂○誠先生)(請轉知所
          屬會員機構)
副    本:中央銀行、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代理董事長○寬)、法
          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
          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