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奉交下財政部 106 年 11 月 17 日台財稅字第 10604694970 號函辦理,檢附 該函及其附件影本各一份。 正 本: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楊○彥先生)(請轉知所屬會員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有限責任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代表人麥○剛先生) 副 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呂○誠先生)、本會綜合 規劃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