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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 87 年 1 月 6 日台財融字第 87700286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及外國銀行在臺分行。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11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0600244513號 函
法規體系: 銀行局/外匯(含國際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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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本會業於 106  年 11 月 27 日金管銀外字第 10600244510  號令發布「銀行國際金
融業務分行辦理證券業務規定」,爰停止適用旨揭函文。
正    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呂○誠先生)
副    本:中央銀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本會銀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