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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關於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及兼營保險經紀人或保險代理人業 務之銀行申請辦理網路投保業務一案,請轉知符合辦理網路投保資格條件 之會員公司依說明檢附相關文件提出申請,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9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綜字第10602563750號 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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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及兼營保險經紀人或保險代理人業務之銀行辦
    理網路投保業務之資格條件如下:
(一)已依「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內部控制稽核制度及招攬處理制度實施
      辦法」建立並執行內部控制、稽核制度與招攬處理制度及程序者。
(二)最近一年內未有遭主管機關重大裁罰或罰鍰累計達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或受
      處分情事已獲具體改善並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三)年度財務報表已委託會計師辦理查核簽證者。
(四)取得資訊安全管理系統國際標準認證(ISO 27001) 之認證,及建立防禦網路
      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distributed denial-of-service attack,DDoS)之網
      路流量清洗機制者。
二、申請者應檢具業務發展計畫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始得辦
    理本業務。業務發展計畫書之內容至少包含以下事項:
(一)新客戶及既有保戶辦理註冊及身分驗證之方式與流程。
(二)網路投保之整體作業流程(含簽署人之檢核機制)。
(三)保險費檢核試算及收件通報之程序。
(四)保險費繳交作業及身分輔助驗證機制。
(五)辦理通報作業之機制。
(六)執行電話訪問確認要保人投保意願之機制。
(七)網路投保相關交易電子紀錄備份存檔之機制。
(八)消費爭議之處置。
(九)納入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項目,辦理內部稽核及自行查核之頻率及查核計畫。
(十)與往來保險公司之合作發展計畫。
(十一)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正    本: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通先生)、中華民國保險
          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鄭○人先生)
副    本: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桂○農先生)、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
          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煌先生)、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
          表人黃○貴先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檢查局、保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