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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有關放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組合型基金得為避險需要或增加投資效率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乙案,請依說明轉知所屬會員遵循辦理,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1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0500502792號 函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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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本會 106  年 1  月 24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50050279 號公告諒達。
二、已成立之組合型基金擬新增為避險需要或增加投資效率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
    程序,應依本會 103  年 4  月 11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300099415  號函規定辦
    理。
正    本: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副    本: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