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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所報「人身保險業辦理費用適足性檢測自律規範」一案,准予備查,請查 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12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壽字第10500965170號 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說明:
一、復貴公會 105  年 9  月 22 日、11  月 3  日、11  月 14 日、12月 7  日壽
    會貴字第 1050900959 號、1051102737  號、1051103201  號、1051204351  號
    函。
二、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旨揭規範之實施,如有經檢討須調整附加費用之保險商品
    ,應衡平考量釐訂附加費用各項目之合理性,宜優先撙節相關營業費用,並訂定
    通路合理報酬,不宜僅以調整保費方式辦理,以維護保戶權益及確保公司穩健經
    營。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
副    本: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煌)、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
          展中心(代表人曾○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保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