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二、依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條第二項規定,本會認可之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係指本會證券期貨局網
站「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 下載專區」(網址:http://www.s
fb.gov.tw) 公告之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適用之 IFRSs。
三、本令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本會一百零三年五月七日金管證券
字第一○三○○一六五八○號令,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廢止。
(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3.05.07 金管證券字第 1030016580 號令自
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廢止)
不再援用: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6.12.08 金管證券字第 1060047
129 號令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