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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有關證券期貨業適用審計準則公報第 58 號之規範,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6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券字第1050022263號 函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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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於 105  年 5  月 12 日發布審計準則公
    報第 58 號「查核報告中關鍵查核事項之溝通」。
二、證券期貨業適用旨揭公報之時程應依本會 105  年 1  月 22 日金管證券字第 1
    050001718 號函規定辦理。
三、旨揭公報及相關公報適用時程可至本會證券期貨局網站「業務主題專區」項下「
    會計師業務」查閱。
正    本: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
          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副    本: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
          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