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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31 日以金管保綜字第 10502561081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附發布令 影本、修正規定及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3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綜字第10502561084號 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說明:
請依旨揭修正發布應注意事項,配合修正貴公會相關自律規範報會備查。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博)、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
          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煌)
副    本: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曾○瓊)、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薇)、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通)、
          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鄭○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檢查局、保險局(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