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信用評等事業申請設立及申請核發營業執照相關申請書件格式及內容
,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信用評等事業管理規則第二十七條。
公告事項:一、發起人申請設立信用評等事業及國際知名信用評等機構申請在中華民
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之申請書等相關書件格式及內容如附表一至附表
四。
二、信用評等事業申請核發營業執照之申請書等相關書件格式及內容如附
表五至附表七。
三、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三十日(九一
)台財證(一)字第一一九二九四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
公司(均含附件)
(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91.04.30(91) 台財證(一)字第
119294 號公告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