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之書表格式,並自
即日生效。
依 據:「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 23 條之 1 規定。
公告事項: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相關書表格式之附件一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之委託書格式」、附件六「徵求人徵求資
料彙總表冊」及附件七「徵求人彙總名單」如附件。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均含附件)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檢查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法源
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上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