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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告修正本會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之項目,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6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綜字第10402565791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通用目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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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告修正本會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之項目,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電子簽章法第四條第三項、第六條第三項及第九條第二項規定。
公告事項:一、本會職掌法令關於保險業務部分,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之項目。
          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六年三月十三日金管保三字第○九五
              ○二五四八六五一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6.03.13 金管保三字第 09502548651
            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不再援用: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5.03.31  金管保綜字第 1050256
                    1091  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