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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辦理國際保險業務,對境外人士從事招攬、核保及理賠等各項行為,除應依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相關規定外,並應符合相關國家之規定,請查照並轉知各會員公司。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8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保局(綜)字第10402088060號 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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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復貴公會 104  年 7  月 31 日壽會博字第 1040707335 號函。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博)
副    本: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戴○祥)、本局綜合監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