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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為確保人身保險業穩健經營並維護消費者權益,人身保險業如有依本會 1 04 年 8 月 21 日金管保壽字 10402544821 號令修正發布之「人身保 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辦理實物給付型保險業務,應將該業 務納入公司內部控制作業處理程序及落實執行內部稽核機制,請查照並轉 知所屬會員公司辦理。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8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壽字第10402544826號 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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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12 款規定辦
    理。
二、請貴公會應依本會 102  年 2  月 5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202540454  號函規定
    彙整所屬會員將旨揭規定納入內部控制作業,並納為內部查核項目且辦理查核之
    具體落實執行情形報本會備查。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博)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保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