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有關銀行因應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 」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7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410003780號 函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法規功能按鈕區
說明:
一、有關銀行因應 FATCA  執行相關辨識客戶身分作業,請  貴會轉知會員機構,如
    有涉及須請客戶填寫 W-8  表或類似表格之情形時,不得僅提供英文表格,而應
    提供中文表格,或中英對照格式之表格,以避免對民眾造成不便。
二、另為利業者執行,請儘速研擬上開表格之參考版本,提供會員機構參考。
正    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李○珠)
副    本:立法委員孫○千國會辦公室、本會銀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