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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專營之電子支付機構為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三條第一項之金融服務業,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三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5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法字第1040054592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本會/法律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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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三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