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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本會業已公告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之書表格式並發布函令如說明一、二,請轉知各上市(櫃)、興櫃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及所屬會員,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3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交字第10400045025號 函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法規功能按鈕區
說明:
一、配合「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於 104  年 3  月 4  日修正
    發布施行,本會業於 104  年 3  月 6  日以金管證交字第 10400045023  號公
    告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之委託書格式」、「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
    表冊」及「徵求人彙總名單」之書表格式。
二、另配合前開法規修正發布施行,本會業於 104  年 3  月 10 日以金管證交字第
    1040004502  號令發布,指定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為辦理「公開發
    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 7  條之 1、第 7  條之 2、第 13 條之
    1 及第 15 條規定事項之機構。
三、前揭函令及書表格式,可至本會證券期貨局(http://www.sfb.gov.tw )查閱及
    下載。
正    本: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
          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協會
副    本: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法源資訊股份有
          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