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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告本會職掌法令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項目。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12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合字第1033000403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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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告本會職掌法令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項目。
依    據:電子簽章法第四條、第六條及第九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本會職掌法令關於銀行局業務部分,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項目。
          二、財政部九十一年七月十七日台財融(一)字第○九一○○一三五九三
              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民國 91 年 7  月 17 日台財融(一)字第 091
            0013593 號公告,自民國 103  年 12 月 26 日停止適用。
          2.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09  年 3  月 13 日金管銀
            合字第 10902701501  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