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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採行新巴塞爾資本協定簡易標準法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方法說明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5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合字第10130001071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基層金融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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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自有資本

(編   註:因條文排版無法呈現相關圖表,詳閱相關圖表附檔)

第二部分  風險性資產
壹、信用風險
一、風險權數
(一)資產負債表表內項目計提信用風險之計算方法
(二)資產負債表外項目計提信用風險之計算方法
二、信用風險抵減
(一)一般處理原則
(二)擔保品
(三)保證交易
三、資產證券化架構
(一)適用範圍
(二)資產證券化暴險部位之處理
貳、作業風險 
一、作業風險定義
二、應計提資本計算方式
三、營業毛利(Gross Income)之計算說明
參、市場風險
一、市場風險定義
二、市場風險適用範圍
三、交易簿之定義與相關規定
四、利率風險─標準法
五、權益證券
六、外匯風險

(編   註:因條文排版無法呈現相關圖表,詳閱相關圖表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