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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有關 貴部請本會依審計部函囑,洽商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在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與執行程序效率、效能性方面,研議開放線上查詢義務人存款餘額之衡平替代方式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3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 10000450640 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法規功能按鈕區
說明:
一、復 貴部 100 年 12 月 22 日法律字第 10000044620 號函。
二、關於請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將「金融帳戶開戶查詢系統」之查詢資
料擴及金融機構之分行及存款餘額之可行性一事,本會前已於 99 年
3 月 10 日金管銀法字第 09800614070 號及 99 年 5 月 10 日金
管銀法字第 09900123820 號等函,向 貴部說明案關法律及實務上
無法執行之緣由,請 諒查。
三、至有關 貴部所推動之 E 化電子查扣令部分,因涉及查扣執行效力
及個別銀行電子化進程與資訊系統機制,爰目前係由銀行評估自身資
訊條件後,自主加入 E 化電子查扣令作業機制,目前已逾十家銀行
配合辦理。本會銀行局亦於 100 年 8 月 2 日銀局(國)字第
10000261270 號函將 E 化電子查扣令之推動事宜,轉請中華民國銀
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以下簡稱銀行公會)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並無案關報載所稱本會礙難從命一事,請妥為向審計部說明釐清。
貴部後續如仍有相關查扣令宣導說明會,可洽銀行業者或由銀行公會
通知所屬會員機構說明,以擴大銀行業者之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