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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86 年 8 月 9 日(86)臺財證(六)第 40832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5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審字第1030018925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其他
法規功能按鈕區
說明:
(無)
正 本:
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
行政院法規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
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臺灣集中保
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臺灣省
會計師公會、臺北市會計師公會、高雄市會計師公會、台中市會計師公會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
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原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86.08.09(86) 臺財證(六)第 40832 號
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