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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告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交易所及種類。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4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期字第1030014599號公告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期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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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告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交易所及種類。
依    據:期貨交易法第 5  條
公告事項:公告歐洲期貨交易所(Eurex Frankfurt AG)上市之臺股期貨一天期期貨
          (Daily Futures on TAIEX futures of TAIFEX)及臺指選擇權一天期期
          貨(Daily Futures on TAIEX options of TAIFEX)為期貨商得受託從事
          期貨交易之契約。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中央銀行、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博仲法律事務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