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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 85 年 7 月 4 日台財融字第 85529210 號函及 82 年 9 月 23 日台財融第 822212689 號函自中華民國 103 年 3 月 21 日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3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0300046063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基層金融
法規功能按鈕區
說明:
正 本: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李○珠)
副 本:
中央銀行、國家發展委員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
本會資訊服務處、法律事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