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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本會九十九年二月二日金管證審字第○九九○○○四九四三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3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審字第10300056151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其他
法規功能按鈕區
說明:
(無)
正 本:
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
行政院法規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
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臺灣集中保
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
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法源資
訊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保險局、中華民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協會

(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9.02.02 金管證審字第 0990004943 號
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