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請轉知所屬社員機構落實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作業,並切實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9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檢局(地)字第1020156147號
法規體系: 檢查局/內部稽核目
法規功能按鈕區
說明:
本局 102 年 5~6 月對信用合作社內部稽核作業辦理專案檢查,發現部
分信用合作社有下列稽核作業缺失,或有內部控制事項未落實、自行查核
流於形式之情形,請轉知所屬社員機構切實檢討有無類似情形,本局嗣後
辦理實地檢查將列為檢查重點:
一、內部稽核事項:
(一)上年度內稽考核缺失仍未改善:未將主管機關規定項目列入查核事
項,或查核結果與事實不符。
(二)內稽報告申報作業:查核結論摘要內容與事實不符,或年度稽核計
畫以外之查核未申報本局。
(三)內部稽核作業:查核個案存有明顯缺失,惟稽核人員未發現;查核
發現高階經理人相關缺失,惟未於報告中揭露。
二、自行查核事項:
(一)自行查核結果與事實不符。
(二)自行查核由原經辦辦理。
(三)內部稽核單位未覈實督導並覆核自行查核報告。
三、營業單位內控作業:
(一)庫存現金盤點作業未落實,如:未依內規辦理細點,或未對全數庫
存現金進行盤點。
(二)主管卡交由櫃員使用,或主管核可交易未落實事前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