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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金融機構應向本會申報內部稽核相關資訊之格式內容,已置於本會檢查局單一申報窗口(下載區)及檢查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feb.gov.tw)「稽核專區」及「申報/下載區」,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依規辦理申報事宜。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12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金管檢制字第1020150526號
法規體系: 檢查局/內部稽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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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金融機構應向本會申報內部稽核相關資訊之格式內容,已置於本會檢查局

     單一申報窗口(下載區)及檢查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feb.gov.tw

     )「稽核專區」及「申報 /下載區」,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依規辦理

     申報事宜。

說  明:旨揭內部稽核相關申報格式內容嗣後如有增修,本會檢查局均將於上該網

     站公告,請各金融機構自行下載辦理申報。

正  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併請轉知金融控股公司、外國銀

     行在臺分行及大陸銀行在臺分行)、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中

     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人

     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副  本: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資訊服務處、銀行局、保險

     局、檢查局


編  註: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5 年 10 月 20 日金管檢

      制字第 11506002301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2.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5 年 10 月 20 日金管檢

      制字第 11506002302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