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 32 條、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 31 條規定辦 理。 正 本: 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李傳○)、中華民國保險經紀 人公會(代表人曹○華)、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謝 ○財) 副 本: 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戴○祥)、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 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保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