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之書表格式。
依 據:「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 23 條之 1 規定。
公告事項:一、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相關書表格式之附
件四「徵求人擬刊登之書面及廣告內容定稿」(一般法人、個人使用
)、附件五「徵求人擬刊登之書面及廣告內容定稿」(信託事業、股
務代理機構使用)及附件六「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如附件。
二、旨揭公告自即日生效。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均含附件)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檢查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法源
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上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