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票券金融公司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並 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票券金融公司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 (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8.12.31 金管銀票字第 09840009584 號令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