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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三日(八九)台財證(一)字第一○○一一六號函說明二,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4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1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
法規功能按鈕區
說明:
(無)
正 本:
貼本會公告欄、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
行政院法規會、財政部賦稅署、經濟部、行政院主計總處、臺灣證券交易
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
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
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會法律事務處、本
會資訊管理處、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保險局、檢查局)
、中華民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協會

(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89.01.03(89) 台財證(一)字第 
100116 號函有關上市、上櫃公司辦理無償配股,應依說明二辦理之規
定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