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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自 100 年 9 月 22 日起終止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交易之「摩根士丹利資本國際公司臺灣股價指數期貨契約」及「摩根士丹利資本國際公司臺灣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為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種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9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期字第1000045581號公告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期貨法規
法規功能按鈕區
依    據:
期貨交易法第 5  條
正    本:
貼本會公告欄、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
中央銀行、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博仲法律事務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檢查局、本會資訊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