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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鑒於目前國際政治及經濟情勢多變,為保護投資人權益,請轉知各會員公司,境外基金或投資國外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主要投資標的地區或國家發生重大政治及經濟情事有影響流動性之虞者,應請銷售機構於銷售前告知投資人市場狀況及可能之風險,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8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000037692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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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正 本: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副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