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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票券金融公司營業執照費費額表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8 月 0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8 年 09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09810004363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票券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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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券金融公司營業執照費費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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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收費金額 (新臺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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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券金融公司經許可設立,申請核發營│按章程所定資本總額四│
│  │業執照                            │千分之一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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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票券金融公司因增加資本,申請換發營│按章程所定增加資本數│
│  │業執照                            │額四千分之一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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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票券金融公司申請換發或補發營業執照│新臺幣三千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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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票券金融公司設立分公司申請核發營業│按每一分公司新臺幣三│
│  │執照                              │千元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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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票券金融公司因行政區域或門牌改編變│免繳營業執照費。    │
│  │更所在地地址,申請換發營業執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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