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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檢送本會 100 年 2 月 24 日金管銀法字第 09910007590 號令乙份;另各金融控股公司及子公司之內部稽核單位應查核內部作業規範是否合乎程序與相關規定,並於一般查核時抽查概括授權之交易是否符合「交易條件未優於其他同類對象」之規定。請 查照轉知。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2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09910007592號書函
法規體系: 銀行局/基層金融
法規功能按鈕區
正    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張○蓮)
副    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
          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本會法律事務處、銀行局(均含
          附件)
         
          不再援用: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2.06.25  金管銀法字第 1021000
                    3193  號函自 102.06.25  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