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檢送保險公司最近 2 年度(98 年及 97 年)重複發生之主要檢查缺失
乙份,請切實依說明二辦理,請 查照。
說 明:一、本局自 97 年起已將前一年度金融檢查發現之主要檢查缺失,依金融
機構業別及缺失性質公布於本局網站(網址:www.feb.gov.tw),以
提醒業者注意,避免類似缺失重複發生。
二、經本局彙整發現最近 2 年度有數項主要檢查缺失重複發生,如:投
資利害關係人發行之有價證券未經董事會重度決議通過、董事未利益
迴避等,顯見該等缺失有其共通性。為落實改善檢查缺失,避免缺失
再生,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機構檢視最近 2 年度缺失態樣,並檢
討是否有類似缺失,除就制度面研議採取適切之導正措施外,並請加
強負責人及員工之法令遵循及教育訓練。
保險業最近 2 年(98 年及 97 年)重複發生之主要檢查缺失
法令遵循:
投資利害關係人發行之有價證券,未經公司董事會 2/3 以上董事出席及
出席董事 3/4 以上決議後為之。
風險管理:
1.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尚未訂定全部與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2.辦理有價證券投資,有尚未訂定停損機制或未依規定執行停損情事。
公司治理:
董事對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未予迴避。
消費者保護:
1.有未具招攬人員資格者,招攬業務之情事。
2.要保書及保單條款異動,有未報送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之情事。
3.有以「理財顧問名義」或「存款」招攬保險業務,或未辦理財富管理業
務者,有以「理財」名義招募業務人員情事。
會計及評價作業:
1.有未覈實認列金融商品減損損失。
2.對逾清償期三個月之應收款項及對已逾清償期二年仍未收回之債權,有
未辦理轉列催收款項及轉銷呆帳情事。
內部管理:
1.辦理一般業務自行查核,有查核人員查核本身所經辦業務之情事。
2.資訊應用系統操作權限之授與,有不符內部牽制原則之情事。